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划分好了
实践中经常有这么一种情况,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划分好了,这种情况下法律效力如何呢?
一,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
通说认为,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具体说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才生效,仅仅达成离婚协议但是没拿到离婚证,一般认为协议未生效,协议类似于废纸一张,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二, 即使生效也不得对抗债权人
既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有偿还的义务,夫妻之间协商只在债务人内部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债权人未认可,原则上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主张债务。
三, 夫妻任何一方多还了
就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向对方主张多还的部分,也就是说,在夫妻内部还是有效的。
四, 夫妻一方承诺全部承担债务的处理
原则上不能约束债权人,这种承诺对外《指债权人》没有什么法律意义,况且债权人原则上有撤销权,因为该协议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