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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铺租赁合同无效后,进场费能退吗?
发布日期:2023-06-26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可以,按剩余使用年限可退部分。如下面这个案件,5年租赁合同的进场费是3万,使用了1年半,法院就判决进场费退2万1。

判决书节选:
对于进场费3万元,该笔费用系苏承租人为在租赁期内使用涉案商铺而一次性向涂出租人支付的款项,该笔款项应当按照苏承租人未实际使用涉案商铺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的比例,由涂出租人退还给苏承租人。因涉案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9年5月1日起共五年,2020年10月11日,涂出租人对涉案商铺停电,涉案商铺停业,故苏承租人使用商铺的时间约为1.5年,未使用时间为3.5年,即涂出租人应当向苏承租人退还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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