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处罚执行难说起 城管作为一个执法部门面临的困难是严峻的。地位的缺失、身份的尴尬、媒体的偏见、执法力量的不足这些都已是老生常谈。而如今新的问题的突显就是行政处罚执行难,行政处罚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张罚单。目前很多行政处罚执行工作根本无法执行到位,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民众对行政执法有强烈的抵触心理,这是处罚到位难的根本原因。老百姓传统的观念“管理就是收费”。
二、执法者执法艺术水平的欠缺,是处罚到位难的不可缺少的原因。一个执法工作者的法律知识的深厚是执法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可少数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办案业务不精致使当事人不愿或不履行行政处罚,这将直接导致执法工作的无法开展。
三、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虽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却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对策思考: 一、做好宣传工作,拉近与民众的关系。其实执法的本质是服务,就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服务性的“公共物品”,然而,被老百姓误解为“收费”,这对我们的管理工作是十分不利的。我们应当将城管的工作性质宣传到位,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执法的意义。
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是坚决的,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将法律、法规学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能够进行认真疏理和分析,对其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影响能够很好地作出判断。真正做到执法公平、公正,让百姓心服口服。 三、加大与兄弟执法部门的联系交流。坚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学习执法知识、执法手段。对于应当申请法院执行的“钉子户”决不手软,对于责令拆除的违法建筑,自己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城管执法工作处罚不是目的。要以点带面,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在工作中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要树立服务意识,实施人性化执法,态度上温和,语言上规范,行动上合法,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