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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雇了怎么办?双倍工资怎么算?
发布日期:2021-12-17    作者:110网律师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那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还有补偿吗?如果有补偿,又有多少补偿呢?

【分享不签劳动合同案例】
罗某于2019年9月4日入职广东某公司处,至2020年1月16日离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7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5200元/月。罗某主张其任职行政前台,广东某公司认为罗某的职位为人事专员。2020年1月16日,广东某公司向罗某出具了《通知书》,主要内容有:根据罗某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罗某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罗某辞退。关于离职原因,广东某公司认为是罗某的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故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关系,罗某主张系广东某公司违法辞退了罗某。
另,罗某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的工资分别是4630元、5100元、5061.67元、5008.39元、2666元。
广东某公司提交了罗某的《应聘者面试登记表》作为证据,认为面试登记表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应认定已经与罗某签订劳动合同。
罗某以与广东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向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广东某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等。
【争议焦点】
广东某公司是否应向罗某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最终仲裁结果】
最后,仲裁裁决广东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自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1月16日止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342.5元给罗某;广东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5056.69元给罗某。

【以下劳动纠纷均可保存相关资料,维护合法权益:】
1、被无故解雇;
2、未购买社保;
3、未签订劳动合同;
4、工伤赔偿纠纷;
5、单位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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