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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两次违规,股民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1-07-08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21年6月10日晚间,ST浩源(00270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 3号),公司再次曝出信披违规。
经查,ST浩源涉嫌违法事实如下:1、ST浩源与周举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构成关联关系;2、ST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约6007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3、ST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这已经是ST浩源第二次因信披违规遭到处罚。早在2018年11月15日,公司就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而被处罚。该行政处罚作出后,就有投资者向乌鲁木齐中院起诉索赔,目前一审判决还未下达,不过律师认为获赔的可能性较大。
业绩上面,公司自2012年上市以来,归母净利润一直较为稳定,维持在700万元至1亿元。同时,ST浩源股价也于2015年6月8日创下上市以来的历史最高价21.46元,市值近90亿元。不过,2020年ST浩源打破了持续盈利的局面,当年年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巨亏2.01亿元,并成为上市以来首亏,同比大幅下降386.8%。公司股价也一落千丈,于2021年2月2日创下历史最低价3.33元。
在经历了一阵低迷之后,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44亿元,同比增长40.41%;实现净利润2085.91万元,同比增长22.64%,经营状况得以好转。2021年6月28日收报4.03元,最新市值17.36亿元。


ST浩源(002700)索赔区间为:
1、在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且在2018年3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该段区间诉讼时效至2021年11月14日,仅剩5个月);
2、在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且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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