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金龙机电多次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 股民索赔预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1-05-14    作者:齐程军律师

5月10日晚间,金龙机电(300032)发布公告,因信息披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根据以往公开信息显示,金龙机电曾多次涉嫌信披违规。
2016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金绍平妹妹金松英私自使用金龙机电公章授权东莞分公司分别为陈建龙、黄永贤提供最高额为600万元的担保;2017年10月,金绍平私自使用金龙机电公章并以金龙机电名义对外出具担保书,为最高额为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金绍平未及时告知金龙机电上述重大事项,致使金龙机电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亦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金龙机电及金绍平在2018年12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
2018年10月,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亏损16361.50万元-20451.87万元)、业绩快报(亏损19200.75万元)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亏损41856.29万元)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进行修正,深交所给予金绍平、时任董事兼总经理Tjoa Mui Liang以及时任财务总监林天雁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金龙集团、金美欧两者合计持有金龙机电股份比例由29.08%下降至20.08%,累计变动比例为9%。但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8月19日才补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金龙集团、金美欧在2020年10月2021年1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在2020年,金龙机电在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剩1亿多元的情况下,要斥资24亿元投建生产基地,并且预期这笔投资未来每年收入将超过现在所有业务。金龙机电的这份大手笔投资意向书在2020年11月22日收到过深交所的关注函。
2021年1月,金绍平还因未履行对资产收购交易对方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应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违反了相关承诺,而与业绩补偿承诺方林黎明一起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实际上,金龙制度的混乱并不仅限于此。
公开资料显示,金龙机电是一家微特电机和结构件生产厂商,有“温州创业板第一股”之称,2009年12月上市后,凭借核心部件线性马达曾跻身苹果、华为、小米等知名3C企业供应商之列。由于高溢价收购扩张失利,2017、2018两年累计亏损28亿元。
金龙机电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17.42亿元与上年持平,净利润亏损2.41亿元同比巨减613.56%,基本每股收益-0.30 元。金龙机电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报显示公司营收4.14亿元,同比增长76.94%;净利润844.73万元,上年同期为-2883.55万元;期末每股净资产1.56元。
2021年5月13日,公司股价收报5.28元,总市值42.41亿,不到2015年6月历史峰值的八分之一。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