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以下三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