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长沙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案情:刘女士于2000年3月12日入职了某公司。公司开始是单休,在2005年时变成了双休。刘女士开始是每月3000元的薪资,在2000到2007这四年时间,刘女士工作能力强,表现非常突出,不断地在升职,薪水也在慢慢地涨。在2012年时,刘女士开始晋升为管理层,手下有几十人的团队,工资涨到了8000元每月,但是每天的工作内容也变得多了起来,有着大大小小的会议等着她,项目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她去跟,日子变得非常忙碌,有时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深夜里,常常可以看到刘女士办公室房间的灯还是亮着的。刘女士热爱这家公司,从她毕业开始,就进入了这家公司工作,公司的规模,从开始的二十个人,到现在的几千个人,刘女士往里倾注了她无数的心血,包括她的身体健康。
公司对她来说已经不只是工作的地方了,这里是她的家,是她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刘女士觉得自己还很年轻,而且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的事业心很强,孩子交给父母带,丈夫在外地工作,一年难得见一面。刘女士踌躇满志,对未来充满希望。可是公司称现在面临产业转型,需要砍掉一些部门。在最新的裁员名单中,刘女士愕然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老板说刘女士可以休息一下了,给年轻人多些机会。让刘女士自己申请离职,没有补偿。刘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所有都给了工作,现在离职,年龄已经大了,不知道该如何生存。
该长沙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案情分析:公司需要给刘女士支付补偿金。刘女士工作已经满了12年,按照每当满了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得工资的标准,刘女士的公司要支付刘女士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