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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诉讼时效将至,投资者应尽快参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1-05-12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002114)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距今已经有两年八个月的时间,而该案诉讼时效为三年,故索赔将截止至2021年9月,距今仅剩余四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参与诉讼,以防错过索赔时效。

经证监会查明,罗平锌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回顾前期,2018年6月21日,罗平锌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9月7日,公司收到云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02月27日,罗平锌电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拟递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截至本公告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2139.96万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已有6起取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向其支付和解款项。

2021年4月28日,罗平锌电在一季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4.01亿元,同比增长104.50%;净利润约1030万元,同比增长110.83%;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增长110.34%,可以预见其赔付能力较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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