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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也不足3个月
发布日期:2021-04-13    作者:柯正云律师

ST庞大(601258)投资者索赔案已经接近尾声,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该案诉讼时效三年,证监会对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8年7月5日公布,意味着投资者可主张的诉讼时效已经不足三个月时间,错过将失去获赔机会。

公司三项信披违规被罚

经证监会查明,公司主要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二是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给予庞大集团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作为“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违法主体,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作为庞大集团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两项合计90万元。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ST庞大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公司获控股股东增资

ST庞大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深商北方拟自1月6日至6月5日,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5亿元到10亿元股份。对于控股股东增持,是否意味着对未来公司发展看好,目前还难以看出。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庞大集团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博客参加。公司已于去年完成重整并且控股股东出手阔绰,一季度已增持3.3亿元公司股票,再加上业绩向好,为投资者索赔带来利好。但由于诉讼时效已不足三个月,提示投资者莫错过最后三个月的索赔“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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