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4年至2017年,公司陆续收到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涉及罚款金额共计2858448元。同时,其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2014-2017年度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在证监会处罚后,已有不少股民起诉山西路桥公司索赔维权。根据法院的判决,山西路桥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8月23日,揭露日为2018年4月17日,在这近四年的时间内买入,并持有到揭露日尚未卖出的投资者都具备索赔资格。即凡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ST三维并在2018年4月17日持有ST三维受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山西路桥法院判决的赔付率并不高,仅为20%左右,但是根据公司发布公告称股民索赔对公司的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表明公司赔付能力较强,股民有希望获得赔付。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山西路桥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已经两年的时间,证券诉讼时效三年,自行政处罚下达日期起算,目前山西路桥诉讼时效已经告急。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程珊律师提醒股民:索赔行动已经渐入尾声,诉讼时效只剩下最后五个月。满足上述索赔条件的股民可以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程珊律师申请参加索赔。
律师认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案件已经胜诉,投资者几乎没有什么风险的前提下可以积极参与索赔。
*000755山西路桥如何准备索赔资料?
(1)索赔股票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证明,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