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创业时代,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很多投资人一开始选择加盟开店的时候,都是通过广告选择特许商的。
特许商的广告好,吸引力强,宣传力度大,加盟商会容易选择特许商进行加盟合作。可真相确是不少特许商的广告通常存在夸大,甚至虚假的宣传成分,以致加盟商最后发现加盟店与广告不符的现象屡屡发生,最终只能哑巴吃黄连。
加盟有冷静期吗?当天加盟不想做了能退费吗?
2020年9月20日,我们在抖音上看到某奶茶招商广告,感觉不错就于9月20日到总部实地考察。该公司招商部梁经理接待了我们。品尝了该奶茶后,我们感觉没什么特别的,而且一些小吃的味道也不怎么好,就不是很想做这个项目。
梁经理见我们犹豫,就说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不能挣钱?况且该奶茶加盟没有想像的那么复杂,公司会帮忙选址,赠送设备,负责宣传。
这时,接待部王经理拿来合同,边和我们聊天边写合同,写好后就向我们要身份证,说是要去复印一下,复印回来就要我们交加盟费。当时,我们不太愿意,但是合同他都写好了,不交也不行。我们对王经理说没带这么多的钱,今天交不齐。他说你们想想办法向谁借点,或者办个信用卡,就几万元还不好借吗?当时身上有一张在老家办的卡,公司就安排司机带我们去银行取钱,但还是没有取到钱。
回到公司后,王经理让我们再想想办法。最后,我们借了几千元加上手上的几千元,在公司的POS机刷卡支付了11800元。9月20日我们正式签订该奶茶服务协议,店型级别为形象店。加盟合同上总额是51800元,签字按手印后对他们说剩下的钱明天补上,他们同意了。从公司出来后,我们急忙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可向所有人借遍了都没有借到钱。当天晚上我们就给公司打电话说不做了,能不能把交的钱退给我们?
梁经理说合同都签了,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我们说又没有给你们造成什么损失,他说影响他们的布局,我们所加盟的区域公司已经冻结了,还说现在公司也不起诉我们,否则我们不但要把剩下的加盟费交齐,还要赔偿30%的违约金。
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去哪里说理了!
律师解析加盟纠纷处理结果:
加盟商冷静期(特许经营冷静期)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冷静期“时间一般不宜过长,通常应掌握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尚未被被特许人实际利用之前为宜,也就是还没有开店,没有实际经营之前。
“冷静期”法律具体条款如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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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费退还的依据条件有哪些?:
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
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
3、该公司尚在营业能联系上人;
加盟被骗后,私下找总部协商退回加盟费可以说是不可能了。唯一途径就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经营的种类定位进行取证,找一位适合的律师帮助你维权处理追回损失!你要相信,有这样的“毒药”,就能有化解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