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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窃取内存条,构成盗窃罪吗?
发布日期:2021-01-18    作者:曹乐维律师

导读:他人财物不可侵犯,否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多次窃取内存条,就可能被按照构成盗窃罪定罪处罚。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多次窃取内存条,构成盗窃罪吗 
   2013年7月份以来赵某先后在甲县盗窃内存条4根、乙县盗窃内存条2根、丙县盗窃内存条6根、丁县盗窃内存条6根、戊县盗窃内存条1根。经物价鉴定机构鉴定,被盗内存条总价值为1701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律师说法:多次窃取内存条,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赵某先后共5次窃取内存条,属于多次盗窃情形。赵某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1701元,达到了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赵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为16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则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时,需要以其实施盗窃的物证、书证、供述等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同时,在对其盗窃数额标准认定时,还要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如果最终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赵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则依法可以被从轻判处刑罚。 
   申明: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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