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奶茶店被骗,如何收集证据才能把加盟费追回来?
许多人会问,我们加盟被骗了该收集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存在欺诈,并把官司打赢呢?今天章小姐的创业故事或许可以给大家启示。
2014年初,一直在奶茶和小吃行业寻找创业机会的章小姐,打算加盟某某奶茶屋。和很多创业者一样,章小姐第一次创业加盟也是在奶茶屋招商人员热情邀请总部考察、得知这项目“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合同。章小姐与加盟总部苏州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专卖店发展协议》,约定苏州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授权章小姐使用他们商标在黑龙江省漠河市开设奶茶屋。合同一签完,章小姐当场就向公司支付了85000元加盟费,根据协议约定,这个加盟费包括设备和赠品费、技术转让费及培训费(一名操作人员)、甲方宣传、系统投放的广告费用。
签约一周后,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向章小姐发出奶茶制作设备一批。随后,章小姐分五次向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了材料用于日常经营。
章小姐在当地的小吃一条街附近开设奶茶店开业后,经营情况与之前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总部招商人员的宣传收入相差十万八千里。开业不到半年,因亏损太大,无法支撑,章小姐就把门店关了。第一次创业就这样草草结束了,章小姐认为自己是因为受到加盟总部招商人员的误导、欺骗才加盟这个创业项目的,现在自己损失严重,加盟总部应该退还加盟费。遂委托律师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85000元加盟费。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合同,退还55000元加盟费
章小姐胜诉了,我们看看她当初诉讼提交了哪些证据以证明她受到了欺诈:
1、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在南京招商加盟网发布的奶茶屋、小吃店项目招商广告打印页,主要内容为“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营业面积小,租金低;见效快,开店即可开始盈利,3个月收回成本,60%产品毛利率高”。
2、奶茶屋宣传册,其中的内容包括加盟总部公司介绍、获奖证书、高管介绍、加盟热线、产品介绍(奶茶和小吃),宣传册还以图表形式列举了三种不同的投资模式,并以三家门店作为例子,得出毛利率超过60%的结论。
3、《奶茶店管理手册》,上面载有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备案号、公司简介、获奖证书等内容,并介绍了公司的各种产品。企业发展简介、荣誉证书等内容,《奶茶店管理手册》主要介绍了各种奶茶产品、小吃产品等内容,并以各三家直营奶茶店和小吃店为例,从租金、员工工资、水电费、日销售额及月营业额等方面进行了利润分析,三店的毛利均为60%。
律师评析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受到加盟总部的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加盟商可以申请撤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加盟总部在宣传推广的时候,不得欺诈误导加盟商,宣传内容不得有项目收益的内容。章小姐在法庭上出示的上述证据可以给我们做一个比较好的参考。她正是通过这些证据,获得了法院支持她撤销合同的请求。
2、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当初章小姐交纳了85000元加盟费,但法院只支持了退55000元,也就是说还有3万元是不支持退还的。对此,法院是这样说的,章小姐实际接收了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经营了奶茶屋,也学习了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技术,享受了经营资源,此部分无形财产及相关设备无法返还,结合实际情况,酌定返还55000元。
提示: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到,加盟创业过程中收集、保留证据的重要性。可能有人会问,现在由于微信的使用,大家都用微信传输文件,哪还有纸质文件给你做证据。微信传输的文件在法律上叫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否有效,如何取证?我们下期专门讲解。
本文中“章小姐”、奶茶屋、“苏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名称系化名。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
投身商海,几多凶险,还是应该时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也能给您保驾护航。在签订合同之前,请仔细研读一下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慎重签约;在履约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发生纠纷时,也应该依法寻求救济,相同的事实,选择不同的救济方式,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