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你好,于2013年7月份我报了一个电脑补习班。由于私人原因仅仅去过一次。费用为300人民币。本想与商家商讨可否退还部分费用。但商家口头允诺说无论何时都可以再次前来学习。 现在2014年12月份。再次找到商家却以超过3个月的理由予以拒绝。并提出如果我想继续学习可以减免部分费用 请问我的权益是否遭到侵害?可以如何解决?
安徽名泉律师事务所杨啸尘律师回复:你的知情权受到侵害,但你应举证。
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回复:你好!没有看到你们签订的合同或者招生的简章之类详细约定,不好下结论,但如果你报的实习班是有学期和进度的,你自己的原因造成少学了,校方不属于违反,更不存在侵权。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是否取得了办学的资质和许可,如果校方没有这个资质属于无效合同关系,你有权要求其返还全部学费。
网友咨询:律师,您好。我在网上买了一种药,一共1598,买之前她们说是无效退款,结果使用了3个月真得无效,我能向她们提出退款要求,么?如果她们不退款,我应该拿出什么证据呢?是去工商部门举报还是打12315?
河南润合律师事务所李亚杰律师回复:你可以先到消费者协会举报,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或者你可以凭合同等证据要求工商局先解决,如果不行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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