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我国的国家性质
发布日期:2020-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条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宪法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三个方面全面反映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相关法律知识
»
2015司法考试宪法复习:我国的国家性质
»
司法考试《宪法》笔记:我国的国家性质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知识点: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
司法考试宪法中我国的国家性质详解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主要特色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中国政权组织形式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经济制度的概念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宪法的实施保障
»
司法考试宪法第二章知识点:选举制度的概念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