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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共有房屋银行贷款问题处理方法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0-10-29    作者:庄荣华律师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婚姻状况都不一样,大部分的人都是在结婚之后夫妻共同承担买房的责任而有的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房产,在离婚之前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对于贷款买房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呢?
      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怎么分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中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涉及贷款的配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部分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共同支付,无论是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该被视为共同贷款。因此,当有贷款的家庭离婚时,共同贷款合伙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归还贷款。你也可以要求对房子的升值进行补偿。 
      2、夫妻双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和抵押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获得产权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因为财产权证是在婚后获得的,并且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将是一种现象,一方完全没有资金,但仅仅是因为婚姻。这个结果违背了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可以看到具体房产分割没有固定的结果根据情况的不同,以及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不同甚至是根据买房的时候的付款情形和房屋登记情况房屋分割得到的结果各不相同。 

      成功代理女方获取房屋全部产权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的房屋分割纠纷,女方苦于无法与男方进行沟通,最终无奈选择诉讼解决。 

      案件结果: 
      历时3个月不到时间,诉讼在一审调解结案。 
      婚内唯一一套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男方协助女方变更银行贷款手续。 
      本案诉讼费全部由男方承担。 

      律师点评: 
      本案中我方提供了大量的事实与证据,利用优势的诉讼技巧与庭审辩论方式赢得了有利的结果,最终律师结合本案的特殊情况,给予当事人切实可行的调解意见,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之下成功调解结案,女方的诉讼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4)雨铁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85年生,现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1984年生,汉族,现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诉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A与B名下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产权(房产权证号:宁房权证雨转字第,丘权号:)归A一人所有; 
      二、B协助A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 
      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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