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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复习提纲之分论(4)
发布日期:2020-09-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际法院

  (1)法官

  (2)管辖权:

  (b)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有权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主体范围)

  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

  (3)诉讼程序:起诉、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

  附带程序:初步反对主张、临时保全、参加或共同诉讼、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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