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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体内钢板断裂向医疗公司索赔1万1
发布日期:2020-09-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市民杨先生因交通事故接受钢板定位手术,岂料钢板断裂。杨先生诉诸法院,要求医疗器械公司赔偿。青羊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双方展开调解,医疗器械公司赔偿伤者1万1千元。

据了解,2007年2月1日,杨某因交通事故致腿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做了“双胫骨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手术。当年3月30日杨某出院。去年5月8日,杨某感到腿部疼痛,他到医院检查时,被告知其体内用于固定的钢板断裂,需重新安装内固定钢板,于是他又再次入院治疗。

由于钢板断裂致使杨某一年多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并给他造成极大的痛苦和经济损失,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医院及生产钢板的苏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52935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数次与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原、被告和解,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共计1万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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