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管委会作出《征收实施方案》违反了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违法
发布日期:2020-09-09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马先生等二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XX律师事务所 李XX律师 赵XX律师
  【被申请人】江苏省宿迁某管理委员会(简称“某管委会”)

  马先生等二人均为宿迁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后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马先生等二人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为了保障自身的知情权,马先生等二人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了《征收实施方案》。
  马先生等二人认为,上述《征收实施方案》存在违法之处,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是,他们一起找到了北京XX律师事务所的李XX律师和赵XX律师,委托二位专业拆迁律师为其维权行动保驾护航。
  拆迁律师承办案件后,立即指导马先生等二人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某管委会作出的《征收实施方案》。
  在复议过程中,拆迁律师指出,某管委会作出《征收实施方案》违反了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复议结果】
  经审查,宿迁市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但是鉴于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进行,撤销该《征收实施方案》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作出复议决定如下:
  确认某管委会作出的《征收实施方案》违法。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