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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发布日期:2020-08-12    作者:黄家培律师
  本案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民事责任纠纷,原告之子与被告存在债务关系,法院查明此债务属于原告家庭的共同债务,被告上门讨债未果反遭原告手拿木棍、柴刀制止,在原告为作出伤害的情况下,被告捡起木棍对原告左上肢造成左尺骨远端完全性骨折引起左上肢部分丧失功能评定为十级伤残。黄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帮助委托人追讨到被告方的赔偿88130.87元。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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