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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流产工伤等级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20-07-29    作者:郭庆梓律师
一、女性流产工伤等级如何认定
流产未造成生殖器官损害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女性流产,经过治疗即可康复,一般不会造成器官缺损或者异常,没有功能障碍和医疗依赖,不构成伤残等级。但个别特别的情形,导致生殖器官损坏的,可能构成伤残等级。
只要能找到医院医生开出证明,证明这流产物是本人提取的,或由你的律师进行委托。如果是由公、检、法,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委托,鉴定中心只对委托单位送检的样本所负责。如果是自己拿着流产物到鉴定中心,当然是没办法做司法鉴定,谁也不能证明这东西当时是从人身上取的样。


二、劳动法关于女性工伤认定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企业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按照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
如果孕妇确确实实是因为上班受到伤害了,那么,在工伤认定的问题上,劳动仲裁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只要发生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引起的流产,都要作为工伤处理,这也是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因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怀孕女工流产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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