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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二)
发布日期:2020-07-21    作者:杜红涛律师
(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1.图书馆

2.博物馆

3.文化馆

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九)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1.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

2.各级政府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

3.各级政府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福利性住宅。

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

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

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

6.收容遣送设施。

7.殡葬设施。(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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