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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占有、使用用人单位财物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07-16 作者:
张梅律师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劳动合同履行而由劳动者占有、使用的财物的,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借用的财物的,应当按照普通民事案件处理。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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