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吉药控股(300108)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2019年11月28日,吉药控股(300108)公告,2019年11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吉药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7月24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上述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表述在吉药控股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不存在。
《公告》披露后,2019年7月25日吉药控股股票开盘后,连续2日涨停,股价从5.40元涨至6.53元,涨幅20.93%,而2019年7月25日、7月26日两天,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0.8%、下跌0.27%。《公告》引发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交易所问询,2019年7月26日收市后,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披露“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吉药控股2019年7月24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证监会决定对吉药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吉药控股(300108)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在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吉药控股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