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600747)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大连控股(600747)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大连控股(600747)投资者索赔的征集代理工作。目前,法院已多次作出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法院要求被告大连控股按照判决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2017年7月24日晚间,大连控股(60074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经查,大连控股(600747)存在的违法事实为:
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 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大连控股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大连控股(600747)投资者索赔条件:
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4年5月16日到2016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大连控股(600747)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大连控股(600747)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