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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书可以再要竞业限制金吗
发布日期:2020-06-09    作者:方乐律师
一、劳动争议调解书可以再要竞业限制金吗
        可以。如果没有写明竞业协议补偿金额,离职之后,企业也没有补发竞业协议补偿,就应该要求补偿金。
        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遵守竞业协议,让企业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这个数值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申请),也可以选择向劳动局或法院申请解除竞业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还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一次性支付吗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因此法律并没有限制竟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可以一次性支付,当然也可以按月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书可以再要竞业限制金吗?只要劳动者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或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那就有资格要求拿竞业限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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