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溢融通(600830)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0】4 号)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0】5 号)。
15年、16年存在财务造假被罚
香溢融通因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 1.03 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万元,占 2016 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 26.54%。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6名责任人被处10-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对邱樟海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前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香溢融通股票投资者可索赔,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去年净利润2667万
年报显示,2019年,香溢融通实现营业总收入4.49亿元,同比减少5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7.76万元,同比减少13.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59元。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香溢融通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博客参加。公司是一家94年就登录上交所的老牌上市公司,98年通过股权转让,中国烟草浙江公司成为公司大股东,自此成为“中烟系”的一员。08年5月,又由“大红鹰”更名为“香溢融通”。更名后,香溢融通将业务向囊括典当、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融资贸易等业态的类金融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