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撤案后还算虚假诉讼吗
发布日期:2020-06-08    作者:杜红涛律师

犯罪嫌疑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虽最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主动撤诉,但致使法院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行为,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
二、关于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规定
虚假诉讼罪,2015年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被加入我国刑法,法条的定义如下: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 
        从定义上看,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比较简单。行为方式: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危害结果: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由于妨害司法秩序的虚假诉讼罪是行为犯,因此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了民事诉讼,就造成了妨害司法秩序的结果。具体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应当认定为既遂。如果法院没有受理,那么就构成未遂。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文章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