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与刘先生在欢乐谷相识数天后登记结婚,婚后她才发现丈夫既不工作养家,又对她实施严重家暴。为此,刘女士要求离婚,并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诉称,她与被告在欢乐谷游玩时相识,数天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她才发现,被告不外出找工作养家,家庭生活没有保障。更严重的是,对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多次因琐事殴打她,甚至在公共场所也动手,自己稍有不慎就会遭毒打,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刘女士说,她被迫回娘家躲避,但被告仍不停地以电话、短信方式骚扰、威逼,给她和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负担,导致自己经常失眠、精神恍惚,故起诉要求离婚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