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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布离婚后多久分割财产
发布日期:2020-05-28    作者:张梅律师

一、法院宣布离婚后多久分割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需要履行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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