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0〕5号),虽然银保监会没有明确指明对中信银行立案调查因为何事,但是从通报的内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由于“池子事件”。
今天律师跟各位说一说,在诉讼案件中如何合法获得对方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在诉讼案件中想合法获得对方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
1、 提供线索申请法院去调查;
2、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
3、法院责令对方提供。
在司法实践中,最多的方式是法院第2种,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
另外,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不仅可以查询对方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可以查询对方的支付宝账户交易明细、对方的微信账户交易明细、对方名下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等。
换句话说,如果笑果文化是通过委托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去调取王越池先生的银行流水的话,就不存在这次的问题了。
而中信银行方面,本来没有司法机关的手续的情况下,是可以拒绝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此类查询他人账户明细的要求的,可偏偏为“配合大客户的要求”,私自提供,吃了钻法律空子的亏。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涉事的员工被给予处分,涉事的支行行长被撤职,中信银行不仅向池子道歉,还给自己的商誉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此次事件以后估计没有任何银行职员再敢公权私用,私自查询别人账户交易明细。
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才是正道。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委托专业的法律人事去处理,成本小而且绝无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