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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一般怎么判刑
发布日期:2020-04-28    作者:丁嫣律师

一、贩卖毒品严重吗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从而可以得知贩卖毒品是一个重罪,国家是严格控制的,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被判刑,情形严重的,还要判处死刑。 
       二、贩卖毒品什么情况下不判死刑 对于这个问题,贩卖毒品什么情况下不判死刑,这里面有很多情况,并不是所有的贩卖毒品都要判处死刑,主要是看贩卖毒品的数量有多少,但是并不是所有贩卖毒品数量多的,都要判处死刑,具体的看以下法律解释: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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