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容留他人吸毒 江西一男子被判刑八个月
租房容留他人吸毒 江西一男子被判刑八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朱晶晶) 出生于94年的江西男子李某曾于2013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责令社区戒毒,但他没有幡然醒悟,反而因租房容留他人吸毒再次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18年3月17日以500元一星期的价钱租下分宜县某公寓房间,然后分别于3月17日、18日、19日三次容留彭某、廖某在该房间内内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3月19日,分宜县公安局在该公寓内将被告人及彭某、廖某查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到案如实交待了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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