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宣传
发布日期:2020-04-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律意义仅限于处理特定的纠纷,让在特定纠纷中的相关当事人依法获得特殊保护措施或待遇。驰名商标不是授予给商标权人或持有人或其产品或其服务的荣誉称号,因而商标法第14条第5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该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
»
2015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宣传
»
2015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
2015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认定
»
2015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概念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资料下载之驰名商标的保护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注册商标的撤销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商标权的限制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认定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笔记: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