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了避免自己死亡后亲人之间争夺遗产引起纠纷,往往会想到订立一份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再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件。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五种类型的遗嘱。那么怎样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呢。
一、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以最后的意思表示为准。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遗嘱部分无效。若有遗腹子的,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中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为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除此之外,每种类型的遗嘱还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公正遗嘱。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为了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应当保密。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
二、自书遗嘱。这是最常见的遗嘱类型,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口头遗嘱。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设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内容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必须明确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2)遗嘱人的基本家庭情况;(3)设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有共有人或抵押的情况;(5)所处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份额、所在地等;(6)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7)遗嘱的份数、保存及是否有遗嘱执行人。有执行人的要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8)遗嘱人的签名和日期。
以上就是设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