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两种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两者各有优劣,主要如下:
法定继承的优点:
1、是遗嘱继承的补充。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中未涉及的部分,可以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2、法定继承人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的继承。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所以一般比较公平。而且要求即使在订立遗嘱时也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及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特定份额,这也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法定继承的缺点:无法体现被继承人自己的内心真意。
遗嘱继承的优点:
1、可以体现遗嘱人自己的意思。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制定继承顺序和分配份额。
2、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适用。
遗嘱继承的缺点: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订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