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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当事人争取缓刑
发布日期:2020-04-13    作者:陶志武律师

本案案号:(2019)川0114刑初916号
一、案件概况
        被告人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本罪触犯的是《刑法》第262条之二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对组织者应当立案侦查。对于量刑情节来讲,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该案件为共同犯罪本案的两被告不分主从,共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本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对本案的追诉标准及犯罪构成与否向办案机关进行了几次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对被告取保候审的申请,递交了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后经过公安检察院办案机关的研究、最终对本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出走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在审判阶段,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最终得到法院采纳。判决我辩护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二、律师评析及建议
关于取保候审 
        在一般刑事案件中,从公安刑事拘留起到提请逮捕的14天(团伙重大疑难案件为37天)是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期间,家属一定要注意,切勿等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了才请律师介入。另外,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一定要积极去处理。
关于认罪认罚 
        在案件办理期间,通过阅卷分析,如确实构成犯罪,且侦查机关的证据又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走此程序。其好处在于:一、能得到从宽处理的结果、预先了解审判大致的量刑;二、能缩短诉讼流程,减少当事人被羁押却迟迟得不到审判结果的心理压力。
关于缓刑的争取 
        根据宽严相济和罪责行相适应的原则,法院在审查是否适用缓刑的案件考虑的因素众多,因此也一般比较慎重。但作为辩护人在提交辩护词和庭审中要充分考虑缓刑适用的条件,多与审判法官形成良性互动,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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