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要点精讲:民事义务的分类
发布日期:2020-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A.以特定的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是积极义务,亦称作为义务。
B.以特定的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是消极义务,亦称不作为义务。
(2)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以义务发生的根据划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A.法定义务指民事主体根据法律规范所应负的义务。法律敎育 网
B.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义务。约定义务不违法即受法律保护。
(3)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在合同法中,以义务基础不同,分为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A.基本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B.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