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被告将原告所购房屋交付给原告时已延期8天。原告以被告逾期交付造成违约等为由,遂向本院提起诉讼。2004年8月25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发生非典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使各方面的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一定影响。本案被告在工程建设上,为分散人员施工,造成了工期延期。原告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付商品房违约金12448.63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关键词】疫情法律,非典疫情,不可抗力,工期延期,逾期交付
一.引言
因非典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其影响造成了工期延期,导致商品房的逾期交付不属于违约,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资料来源于“周某某与x置业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2004)x民一初字第402号”。
二.基本案情
(一)2002年7月18日原告(买受人)与被告(出卖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由原告向被告购买本县x镇x小区2幢1梯201室的商品房一套(含自行车库、汽车库),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128.80、自行车库19.30、汽车库28.06平方米,房款售价计296437元。该合同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二)该合同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同时规定了如遇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其中: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非甲方原因造成水、电等市政配套的延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签约后,原告按合同首付了部分房款89093元(含定金5000元),余款为银行按揭贷款。2003年5月8日被告延期8天,将原告所购房屋及自行车库交付给原告;2004年1月15日,被告通知原告领取汽车库钥匙(原为敞开式,后改为有车库门),但被告有关工作人员让其将领取钥匙的日期提前写2003年5月8日,原告认为被告是弄虚作假,故未领取。
(四)2003年8月4日、10月14日,被告先后为原告办理了有关权属登记证书并交给原告。现被告以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间,致使房屋未能如期交付,是由于发生非典疫情的延误所产生的后果,视为不可抗力,且合同亦有约定,故不存在违约。而原告则以被告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交付造成违约等为由,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三.裁判结果
2004年8月25日法院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受理费541元,由原告承担341元,被告承担200元。
四.讨论
(一)审理经过:原告周某某与被告x达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房屋)纠纷一案,原告于2004年6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当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洪某独任审判,并于同年7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某及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原告诉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付商品房违约金12448.63元
(三)答辩意见:造成x小区住宅逾期交付的原因,是因为在小区建设施工及交付过程中发生了非典疫情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延误所产生的结果。非典疫情的发生所造成的影响,故被告认可以延期交付产生的后果不应由被告承担。
法院认为:
1.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房屋逾期交付及因“非典”等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后果,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房屋并按约支付房款,被告将原告所购买的房屋按约交付给原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此合同依法有效。
2.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房屋并按约支付房款,被告将原告所购买的房屋按约交付给原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此合同依法有效。被告认为造成房屋逾期交付,是由于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因而在工程方面采取了人员分散管理施工的办法,使工程速度缓慢的延误等原因所致,属不可抗力因素,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与事实相符。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 众所周知,2003年上半年,因发生非典疫情使各方面的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一定影响。本案被告亦不例外,在工程建设上,为分散人员施工,造成了工期延期,是在情理之中。再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中第八条第二项约定了“非甲方原因造成水、电等市政配套的延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原告已在2003年5月8日,向被告领取了房屋及自行车库的钥匙,是在6个月内,未超过交付期限。
4.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判决。
【参考资料】1.互联网法院: 协议约定罚息与违约金之和,不得超出法定最高限额。2.公司法: 双方投资建医院后做了股权变更,不能再要求对方缴纳出资。3.疫情法律解读:合作开发旅游区运营期间,遇疫情灾害应减收管理费。4.知识产权:鸡排店使用相似注册商标,需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3万元。
【作者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