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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发布日期:2020-0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注意,在我国法定公司分类中不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但是存在实质的对应类型企业)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作为法人,必然具备《民法通则》第37调规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具有三独属性:

  1.独立的财产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是公司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具体包含以下三点: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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