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没离婚,财产分割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准确来讲,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协议离婚不成,都可以反悔!更通俗地说,若夫妻双方打算和平分手,约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或者法院协议离婚),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以后有一方不同意了,起诉到法院去了,变成了诉讼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之前签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不作数了,无效!即便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