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或者发包方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方可以停工并主张工程进度款或解除合同,不建议施工方自行垫资施工。对于垫资施工不返还垫资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按照工程款处理,施工方就垫付的资金不得主张利息,除非双方约定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