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区别吗
行政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区别
1、性质不同
前者是程序法,后者是实体法。
2、主体不同
前者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必须遵守,而后者是公安机关应该遵守。
3、实施时间不同
前者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后者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
4、颁布目的不同
前者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后者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特点是什么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3、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等都是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事先规定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当事人都不能自由选择。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者,通常要向其主管机关承担责任,有时还要对受害的公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