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行诉之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公平竞争权的案件
发布日期:2019-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诉法解释》第13条第1项规定“公平竞争权”是“利害关系”的一种情形。这实际上是从原告资格的角度扩大了“权利标准”的范围。行政机关在对具有相互竞争关系的公民实施行政许可时,他方公民认为自己具有同等或更优越的条件却未能取得成功的,可以以其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提起行政诉讼。在这类案件中,公平竞争权与人身权或者财产权有密切关系,是能取得相关财产权的占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资格和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