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发布日期:2019-11-08    作者:郭庆梓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时社会上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如果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但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法院的管辖范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纠纷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原告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但是如果遇到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情况的,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
        这些在我国《民事诉讼法》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通常情况下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的。
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