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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1-11-12    作者:孙心远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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