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结婚前,他们家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屋,后来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将该房子卖了,用售房款作为首付,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我和丈夫两人名下。
现在我们闹离婚,他们家要求我净身出户。
请问谢律师:我真的没有任何权益吗?
【南京离婚律师解答】
新房子的首付款虽然来源于你丈夫婚前的房子,但是婚后变卖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对你的赠与,且赠与已经完成,它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他们说离婚的时候要你净身出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