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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居住证牟利 一男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发布日期:2019-10-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外地人在本市购车后需有本地居住证才能上牌照,而居住证需要符合办理条件才能办理。有些人为牟取利益,铤而走险,明知他人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仍倒卖居住证。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温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温某系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销售人员,为提高汽车销售业绩和赚取倒卖居住证的差价获利,2018年1月17日,温某收取了购车客户王甲5000元办理居住证费用后,将其中的4700元转给丁某(另案处理),让其帮忙办理居住证。后,丁某通过涂某(另案处理)办理到王甲的居住证。同年1月24日,温某收取购车客户王乙5000元办理居住证费用后,将其中的4200元转给胡某(另案处理),让其帮忙办理居住证。后胡某通过涂某办理到王乙的居住证。王甲、王乙均使用违规办理的居住证,为购买的车辆办理了南昌牌照。温某从倒卖王甲、王乙的居住证中获利1100元。

  2019年5月24日,民警将温某传唤接受调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认罚,具有坦白、退赃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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