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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可以争抚养权吗
发布日期:2019-09-18    作者:单义律师
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可以争抚养权。
一,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在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觉得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在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二,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请求方如何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但是最终的判断是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想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孩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因此,想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2、财产情况
3、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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